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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科生交流课程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几点说明
2022.01.06
   根据“本科生出国出境须知”和“北京大学本科生交流课程及学分管理办法” 的规定,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下学期)开始将严格执行关于本科生海外交流和学分交换的相关规定。

   一、出国(境)学习期限超过三个月的(不包括暑假和寒假项目),本科生需办理停学手续。未办理有关手续的,学校不予承认在外学习的学分,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本规定,本科生参加交流活动(包括线下交流和线上交流)必须办理出访和停学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交流结束后不再办理转学分。

   二、为了保证学习质量,参与线下交流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允许在交流学期选择北大的课程(即使选上,学校也批量删除);参与线上交流的本科生原则上在交流学期选择北大课程不能超过4学分,同时该学期所有课程学分(北大课程和在外学习转过来的课程)不得超过 25学分。

  三、在课程抵免或学分认定中,严格执行 1学分对应15-18课堂学时左右,国外课程学时不够的不能抵免或认定超标准学分。

  四、学生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供国外交流课程原始成绩单、课程介绍、课程大纲、学时安排等材料,非正式材料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办理。

  五、每学期学生办理转学分手续截止在第8周,在此之后不再办理上学期的交流转学分事务。
教务部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