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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情况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2.19

为弥补学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秋季学期因学籍异动等原因未能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实现应助尽助的原则,学生资助中心启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情况补充认定工作。

一、   认定范围

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

往年已经通过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认定的研究生,无须重新认定。如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在本学年重新提交认定申请。

二、   认定流程

所有申请认定的同学应在221日(周三)1700前完成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版材料。

1.      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登录校内门户,在“学工部业务——申报经济情况”处,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特殊群体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2.填写完成后,将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打印并签字,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工学院学生办公室王显宁(理科五号楼628)处,电子版发送至coexuegong@126.com,注意两项提交需要在截止时间前一并完成。

【截止时间为221日(周三)下午17:00(材料提交请在工作日9:00-12:0013:30-17:00进行)】

由于此次为补充认定,人数预计相较于上学期减少,学工老师将于221日截止时间到达后,于22122时前通知到有提交申请的班级,如所在班级有同学提起申请,请带本科班辅导员、研究生班长尽快成立小组,进行下一步评议。

4.班级完成民主评议

1)进行民主评议须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研究生班级由班长担任组长)、班主任、学生骨干、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申请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担任评议小组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组长做好会议组织和记录工作。

2)班级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认真审核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提交的材料,综合面谈、侧面了解等渠道获得的信息,讨论提出家庭经济情况认定意见,填写《北京大学工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评估表》,所有评议小组成员在《工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班级评议表》纸质版上签名。

组长根据申报信息在227日(周二)中午12:00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工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班级评议表》(电子版,邮件和附件均命名为班级评议-XX班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班级评议表发送至邮箱coexuegong@126.com,纸质版一并提交至理科五号楼628王显宁处)。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整理

(一)2024221日下午17:00

学生个人申报并签字上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发送电子版至coexuegong@126.com

(二)20242212200

学工老师将通知有提交申请的班级,开始评议小组组建与材料筹备。

(三)20242221800

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评议小组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四)20242231200

各班级将班级公示后的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发送至coexuegong@126.com,邮件标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五)2024227日中午12:00

班级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填写并上交附件1《北京大学工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评估表》(纸质版)、附件2《工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班级评议表》(电子版、纸质版)。

四、特别提示

1、同学本人务必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资助中心将通过多种形式对认定结果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在开展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评议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申请认定同学个人信息与隐私的保密。


联系人:王显宁

联系方式:wangxianning@pku.edu.cn

010-62752282


附件1:北京大学工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评估表

附件2:工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班级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