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 20号)规定: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应予以退站。
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经与博士后合作导师、相关负责人沟通后决定,对以下4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作公示退站处理(名单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博管办编号 | 进站时间 | 处理意见 | 
| 1 | 關博弘 | 205986 | 2017年3月20日 | 退站 | 
| 2 | Igor | 80888 | 2009年12月11日 | 退站 | 
| 3 | Bradley MANOR | 80889 | 2009年12月11日 | 退站 | 
| 4 | 万子义 | 78864 | 2009年9月18日 | 退站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统一报送至北京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退站手续。
联系电话:62753550
邮箱:lixiaorong95@pku.edu.cn
	
	
北京大学工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