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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9.29

各位同学: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人。

本年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将评选出不超过21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二、参评资格

申请学生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或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40%

(六)家庭经济困难,通过了2025-2026学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生活简朴;

(七)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名额占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名额。


四、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930日(周二)后,学生可登录校内门户查看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认定结果,申请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1091700(周四)前,申请人填写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电子版(附件命名:院系-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提交至邮箱coexgb@pku.edu.cn,纸质版提交至新奥工学大楼2012刘涵老师处。申请人填写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并将电子版(附件命名:院系-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提交至邮箱coexgb@pku.edu.cn。

(三)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素质综合测评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结果进行初评,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工学院(本科生学院)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经学校审议、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联系人:刘涵 62758721 liuhan@stu.pku.edu.cn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