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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情况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02.27

为完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应助尽助的原则,学生资助中心启动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情况补充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等上级文件精神和《北京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现将本学期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补充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学籍异动等原因,未能在秋季学期及时进行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认定的学生。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已经申请并通过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认定的本科生、研究生,无须重新申请认定

二、认定流程

(一)学生个人申请(391700前)

学生本人登录校内门户,在“学工部业务——申报经济情况”处,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提交相关材料(3111700前)

线上系统提交申请后,将系统生成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双面打印】并签字,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刘涵(新奥工学大楼2012)处,电子版发送至coexgb@pku.edu.cn,注意两项提交需要在截止时间前一并完成。

【材料提交请在工作日9:00-12:0013:30-17:00进行】

(三)班级民主评议(31517:00前)

1.进行民主评议须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骨干、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申请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担任评议小组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组长做好会议组织和记录工作。

2.班级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议,认真审核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提交的材料,综合面谈、侧面了解等渠道获得的信息,讨论提出家庭经济情况认定意见,填写《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评估表》,所有评议小组成员在《工学院(本科生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班级评议表》纸质版上签名。

组长根据申报信息在315日(周日)中午17:00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并下载填写《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评估表》(只需纸质版,交至新奥工学大楼2012刘涵处)、《工学院(本科生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班级评议表》(电子版+纸质版,电子邮件和附件均命名为“班级评议-XX班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班级评议表”发送至邮箱coexgb@pku.edu.cn,纸质版一并提交至新奥工学大楼2012刘涵处)。

三、特别提示

1. 同学本人务必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资助中心将通过多种形式对认定结果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在开展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评议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申请认定同学个人信息与隐私的保密。

联系人:刘涵

联系方式:liuhan@stu.pku.edu.cn010-62758721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227


附件1: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评估表

附件2:工学院(本科生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班级评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