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荣誉称号设立于1998年北京大学百周年校庆前夕,是我校授予学生个人和班集体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迄今为止已连续开展十四届“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评选工作,充分发掘和树立了北京大学学生个人和班集体中的突出榜样和优秀典范,展现了北大学子优秀的精神风貌和青春风范,对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集体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五届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将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重视发挥奖励评选过程中的育人功能,以评选促成长,充分发挥获奖学生和班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与推荐名额
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个人奖励、奖学金评审条例》《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集体奖励评审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参评“学生五·四奖章”的学生,除需满足个人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外,还需:
(一)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起到模范作用,获得好评与公认;
(二)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须为当前学段获得);
(三)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 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 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 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参评“班级五·四奖杯”的班集体,除需满足集体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外,还需:
(一)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学风建设等方面特别突出,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受到好评与公认;
(二)在校期间获得过“示范班集体”。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可推荐1名本科生参评“学生五·四奖章”,可推荐1个班级参评“班级五·四奖杯”。被推荐人与集体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获得推荐的本科生须提交1份由正高级职称教师撰写的推荐信和1份班主任的推荐信;推荐信提交电子版。推荐信(含推荐人信息,推荐意见,格式自拟)和推荐表中所列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可待确认本院推荐人选后再提交。
二、评选流程
1. 此次评选采用“个人申请—评审”制。
2. 请有意申请参评“学生五·四奖章”的同学,于3月7日(周六)中午12点前,填写附件1《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推荐表》,分个人简历、主要事迹、所获校级以上奖励清单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X事迹材料”,其中简历和事迹部分不超过3000字,发送至coexuegong@126.com(邮件标题:五四奖章申请-姓名)。
请有意申请参评“班级五·四奖杯”的班级,由班主任或班长组织填写见附件2《北京大学“班级五·四奖杯”推荐表》,其中事迹部分不超过2000字,并于3月7日(周六)中午12点前发送至coexuegong@126.com(邮件标题:五四奖杯申请-班级名-负责人姓名)。
3.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申请材料,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推荐学生和班级名单,并在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 “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评选经学校初评、公示宣传、答辩复评产生最终获奖学生和集体,并进行表彰。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62758077 zhangrspku@126.com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