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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评选的通知
2026.04.02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决定,自2026年开始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培育计划”)。现将第一期评选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理工科专业全日制在读本科二年级(五年制专业三年级)学生,并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且学有余力,具备浓厚科研兴趣和一定科研创新基础。

4.获得所在院系推荐。

二、资助额度

每生资助标准为1万元人民币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开展科研创新所产生的书籍资料费、调研差旅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市内交通费、电子资源使用费等与科研创新相关的费用支出。学生根据实际需求支出,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按规定报销。

三、工作周期

第一期(试行期):20264-20276月。

四、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推荐学生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成绩单、科研经历等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务办公室一同对申请人资格、材料进行初审,综合考察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课业表现、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推荐。

3.学校评审:由学生资助中心及教务部联合组建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结合院系推荐情况形成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审议。

4.校内公示: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曾宪梓教育基金会。

5.正式立项:经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批准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6.验收与考核:学校将对受资助学生开展科研创新训练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资助经费。资助周期结束后,学生需提交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研究报告、竞赛获奖等材料。

五、材料提交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将《推荐学生申请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绩单原件科研经历材料(可选)各1份,纸质版提交至新奥工学大楼2012刘涵老师处,如非工作时间提交,可提交至新奥工学大楼2012西侧水房处的信箱【学工奖助材料】中。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姓名-学号-申请材料” ,提交至邮箱coexgb@pku.edu.cn

2.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26410日(周五)17:00前】完成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的提交。


联系人:刘涵

联系方式:liuhan@stu.pku.edu.cn010-62758721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42

附件1.推荐学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