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6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学工发〔2026〕2号),现启动2026年优秀毕业生(夏季)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 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2. 在校期间获得过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年度奖励。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 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
5. 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6.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程序
1. 各本科毕业班级请班主任主持、带班辅导员与班长组织召开班会,评选优秀毕业生,民主评议后形成推荐名单并排序。
被推荐毕业生填写《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申请表(本科)(2026年)》(附件2),并将申请表与能够证明申请表中填写主要事迹的材料(如已发表论文首页或刊用通知,相关荣誉证书,竞赛奖励证书,社会工作和实践、志愿服务证明材料等,文件均命名为相关材料名称,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提交至本班班长处。
各班班长在4月11日(周六)12:00前填写《工学院(本科生学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夏季)拟推荐名单》(附件1)和《工学院(本科生学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夏季)候选人评选工作说明》(附件3),收齐本班同学的《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申请表(本科)(2026年)》(附件2)及能够证明申请表中填写主要事迹的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coexuegong@126.com(邮件主题为“【本科】工学院xx级xx班+2026优秀毕业生”)。
2. 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班主任、辅导员协调,根据学工部最终下发指标及班级提名排序,征求有关老师意见后,进行初审和考察,形成初选名单;同时,择优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
3. 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对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和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拟推荐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4.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拟推荐名单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
5. 院系范围内公示并在各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
6. 被推荐毕业生通过“登录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单项奖励”进行线上申请。
7. 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8. 全校范围内公示。
9. 校长办公会核准。
四、注意事项
1.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将由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中择优推荐。
2. 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院系将书面报告校学生工作部,学校将不授予其荣誉称号,已发证书的收回证书。
3. 在校期间获得过年度个人奖励,是指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奖励,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实践公益奖、社会工作奖、学习优秀奖、优秀科研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学术创新奖。
4. 请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有虚假伪造情形,将取消申请人评选资格。
联系人:张老师 010-62758077 zhangrspku@126.com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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