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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关于评选2026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
2026.04.07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6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学工发〔20262号),现启动2026年优秀毕业生(夏季)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 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2. 在校期间获得过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年度奖励。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 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

5. 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6.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程序

1. 各本科毕业班级请班主任主持、带班辅导员与班长组织召开班会,评选优秀毕业生,民主评议后形成推荐名单并排序。

被推荐毕业生填写《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申请表(本科)(2026年)》(附件2),并将申请表与能够证明申请表中填写主要事迹的材料(如已发表论文首页或刊用通知,相关荣誉证书,竞赛奖励证书,社会工作和实践、志愿服务证明材料等,文件均命名为相关材料名称,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提交至本班班长处。

各班班长在411日(周六)12:00填写《工学院(本科生学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夏季)拟推荐名单》(附件1)和《工学院(本科生学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夏季)候选人评选工作说明》(附件3),收齐本班同学的《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申请表(本科)(2026年)》(附件2)及能够证明申请表中填写主要事迹的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coexuegong@126.com(邮件主题为“【本科】工学院xxxx+2026优秀毕业生”)。

2. 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班主任、辅导员协调,根据学工部最终下发指标及班级提名排序,征求有关老师意见后,进行初审和考察,形成初选名单;同时,择优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

3. 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对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和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拟推荐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4.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拟推荐名单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

5. 院系范围内公示并在各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

6. 被推荐毕业生通过“登录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单项奖励”进行线上申请。

7. 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8. 全校范围内公示。

9. 校长办公会核准。

 

四、注意事项

1.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将由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中择优推荐。

2. 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院系将书面报告校学生工作部,学校将不授予其荣誉称号,已发证书的收回证书。

3. 在校期间获得过年度个人奖励,是指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奖励,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实践公益奖、社会工作奖、学习优秀奖、优秀科研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学术创新奖。

4. 请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有虚假伪造情形,将取消申请人评选资格。

 

联系人:张老师  010-62758077  zhangrspku@126.com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

2026年47

附件:

1.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夏季)拟推荐名单

2. 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本科)(2026年)

3.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夏季)候选人评选工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