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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关于申请2025-2026学年度学生个人奖励、奖学金的通知
2026.09.12

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个人奖励、奖学金评审条例(试行)》,现启动2025-2026学年度学生个人奖励、奖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本年度奖励奖学金申请分A组(综合素质)、B组(学术科研)、C组(实践能力)三个评审组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参见附件1《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个人奖励、奖学金评审条例(试行)》。

 

一、各评审组申请条件

A组申请者A类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应位于评选范围前80%

B组申请者素质综合测评中“学术科研”测评成绩应高于0分,或Ⅱ类学业成绩(未折算)大于等于90分。

C组申请者素质综合测评中“实践能力”测评成绩应高于0分。

以上评选条件,将于素质综合测评结束并公示后由学院工作小组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

 

二、申请要求

所有申请个人奖励、奖学金的同学必须选择参加A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B组或C。每位同学最多可申请参与两个评审组的评审,但最终只能在一个评审组获得奖励和奖学金。

即,学生可以选择参加A组、A+B组或A+C的奖励奖学金评审。

 

三、申请方式

请参与同学于914日(周一)24:00在“工小成”素质综合测评系统中提交奖励奖学金申请,并同步填写相关材料。具体填写方式可参见附件2《“工小成”综测系统奖励奖学金申请指南》。

注意:申请前,请务必完成“工小成”综测系统个人基本信息页面内容的填写和维护。

申请A组(综合素质)的同学,需提交个人过去1年学业生活情况自评。

申请B组(学术科研)的同学,需提交个人学术成果小结,并确认个人学术创新成果(除综测已经认定的学术创新成果外,可提交其他在2025-2026学年获得的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突出学术价值的成果,如学术奖项、项目课题等)。

申请C组(实践能力)的同学,需提交个人实践能力成果小结,并确认个人实践能力成果。


有意申请国家奖学金、五四奖学金的同学仍需提交奖励奖学金申请,参加至少1个评审组的评审。国家奖学金、五四奖学金申请也需要通过“工小成”系统提交,请关注后续通知。

 

有意申请“学术创新奖”的同学,请务必选择参加B组(学术科研)的奖励奖学金评审。

有意申请“优秀学生干部”“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的同学,请务必选择参加C组(实践能力)的奖励奖学金评审。

“学术创新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励申请也需要通过“工小成”系统提交,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评审过程

申请结束且综测结果公示后,系统将对所有申请奖励奖学金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请资格的同学进入各组评审。

学院工作小组秘书处将指导各年级评议小组、各专业/单元评议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奖励奖学金评审。

A组(综合素质)评审,由各专业/单元评议小组在学生提交的素质综合测评材料的基础上,依据学生A类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学生材料,提出奖励奖学金推荐名单,报学院工作小组秘书处。

B组(学术科研)、C组(实践能力)评审,由年级评议小组召开会议,依据材料对申报学生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奖励奖学金推荐名单,报学院工作小组秘书处。

国家奖学金、五四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另行通知。

有意申请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的同学,随同C组(实践能力)一同进行评审,具体参见相关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010-62758077 zhangrspku@126.com

 

附件:

1.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个人奖励、奖学金评审条例(试行)》

2. 《“工小成”综测系统奖励奖学金申请指南》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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