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各同学:
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关于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学工发〔2026〕15号)、《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现进行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
二、参评资格
1.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可提出申请。入学第一年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2.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科研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5. 2025-2026学年须获得个人年度奖励提名;
6.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业成绩排名均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10%,不足10人的可放宽至第一名。
学业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式,参见《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试行)》(下简称《实施细则》)。
其中,学业成绩可选择Ⅰ类学业成绩或Ⅱ类学业成绩,需满足在专业/评议单元内,或全年级内达到前10%。
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可选择A类、B类或C类,需满足达到《实施细则》规定的该类综测评选范围的前10%。;
7. 与参评年度内其他各项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选的奖学金不可兼得。
8. 【重要】学生已经在奖励奖学金申报阶段,申报参加A组、B组、C组中至少一个评审组的奖励奖学金评审。
四、评选流程
1.学生于9月18日(周五)16:00前,在“工小成”综测系统内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请务必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要求填写。
注:系统中“推荐理由”一栏,综测与学习成绩在前10%的本科生下载附件《国家奖学金班主任推荐表》,由班主任填写并签字后,将电子版发送至coexuegong@126.com,同时可由班主任或带班辅导员将“推荐理由”部分的文字信息从“工小成”综测系统中“国家奖学金推荐”页面登记提交。详细填写要求参看附件中的“填写说明”。
2.秘书处将申请名单反馈给相关负责人,负责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3.审核通过后,秘书处于9月18日(周五)在学院网站公布参评学生名单。
4.参评同学需于9月19日(周六)晚20:00前将答辩PPT通过“工小成”综测系统提交。
5.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组织申请学生进行答辩。经由工作小组打分后,提出“初评名单”。答辩会初定于9月20日(周日)下午举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最终通知为准)。
本学年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共有24个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6.“初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秘书处接受院内外意见,并对申诉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联系人:张老师 zhangrspku@126.com 010-62758077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秘书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