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二、参评资格
申请学生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5-2026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40%;
(六)家庭经济困难,通过了2026-2027学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生活简朴。
四、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9月30日(周三)后,学生可登录校内门户查看家庭济情况困难认定结果,申请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10月9日(周五)前,申请人填写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电子版(附件命名:工学院-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提交至邮箱coexgb@pku.edu.cn,纸质版提交至新奥工学大楼2111刘涵老师处。申请人填写附件2《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并将电子版(附件命名:工学院-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提交至邮箱coexgb@pku.edu.cn。
(三)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素质综合测评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结果进行初评,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工学院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经学校审议、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联系人:刘涵 62758721,liuhan@stu.pku.edu.cn
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