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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北京大学工学院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9.05.15

根据工学院研究生会第十四届常代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北京大学工学院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为“研代会”)定于2019年5月25日(周六)下午15:00在工学院1号楼210会议室召开。

本次研代会将听取并审议工学院研究生会第十四届执委会主席团与常代会主任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执委会主席团,讨论新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

在研代会召开期间,研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提出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二)就研究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提案;

(三)就学校工作提出吁请,要求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答复和解决;

(四)就会议程序问题提出动议;

(五)就上一届执委会的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质询;

(六)选举新一届执委会主席团;

(七)在研代会上发言、提问和表决。


研代会代表也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听取和反映研究生会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接受会员的监督;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三)服从会议决议,及时向本班级传达会议精神。

根据《北京大学工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组织条例》,研代会代表须以班级为单位经民主选举产生,班级人数的10%经四舍五入后为班级代表名额(详见附件1《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当届执委会主席团和常代会主任团成员为研代会的当然代表,不占班级研代会代表名额;

(2)常代会主任团成员以外的常代会委员为研代会的当然代表,占班级研代会代表名额;

(3)当三分之二及以上研代会代表出席研代会,研代会方得召开,希望各班在推选研代会代表时尽量保证当天能准时参会。

请各班常代会委员组织好本次研代会代表选举,并将最终名单填写在附件2《研代会代表信息汇总》中,修改班级名称后,于5月20日24:00前发送至coechangdaihui@163.com


北京大学工学院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组织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