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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北京大学工学院博雅奖学金的通知
2019.05.30


工学院2018级本科生:

为激励优秀新生奋发图强、全面发展,成长为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在社会各界人士的慷慨支持下,工学院决定评选博雅奖学金。详细要求如下。

一、奖项情况

本奖学金评选3名学生,每人每年奖励3万元人民币;该名获奖学生如表现优异,通过每年复审后可继续获奖,原则上连续奖励四年,每人奖励总额为12万元。此奖学金与其他校级、院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奖项类别

籍贯要求

名额

高通奖

2名

李信麟奖

山东、哈尔滨、吉林三个省市

1名


二、评选范围及申请条件

评选范围:

工学院2018级本科生

申请条件:

1.在2018年秋季学期的学习中,绩点在年级中排名前15%(18/122);

2.本科阶段四年学习均在工学院完成;

3.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诚实守信、品德优秀;

4.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异,具有创新能力;

5.热衷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公益实践活动,并需提供相应的志愿服务证明;

6.关注和理解国际和跨文化问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

7.在达到上述条件的基础下,适当偏向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


三、评审流程:

1.提交申请。请符合资格并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2019年6月5日17: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志愿服务证明扫描版发送至coexuegong@126.com;申请纸质版正反面打印连同志愿服务证明复印版交至理科五号楼628马望博老师处。

2.票选: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表,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票决产生获奖人。

3.上报审核。答辩遴选后,学院将结果上报至基金会,后续按程序进行发放。

附:

评委会构成:学院领导、班主任、学工代表、教务代表、辅导员代表。


四、复审方案及流程:

每年由工学院学工办组织安排奖学金资格复审工作,复审标准如下:

1.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积极的学习态度;

2.总成绩在年级1/3名次以内,或获得某单项突出成绩;

3.保证每年参与一次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每年按时提交个人成长汇报;

5.无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如获奖学生因条件不达标而未通过复审,则取消该名学生获奖资格,永久停发本项奖学金;如获奖学生于本科期间出现休学、停学等停止学籍情况,原则上永久停发奖学金。

复审流程如下:

1.每年4月中旬,获奖学生向学院学工办提供个人成长报告(形式不限)、前两个学期成绩单,汇报本学年的个人成就和感悟;

2.学院根据学生提交报告和成绩等综合表现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及学生材料上报基金会;

3.基金会对复审结果进行备案,并完成奖学金发放。


以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马望博 62758721 coexuegong@126.com


北京大学工学院学工办

2019年5月29日


附件:工学院博雅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