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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北京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21.09.18

工学院各同学:

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校发〔2018〕234号)、《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学工发〔2018〕25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工发〔2021〕8号)、《北京大学工学院学生奖励评审条例》,现开展“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大学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能够起到模范作用,有较高威信;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尤其在社会工作、实践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

5.2020-2021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6.在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应担任学院团委副书记,两会主席团,常代会主任、副主任,有校级以上组织获奖的党支书、团支书、班长、辅导员,学校十佳社团的负责人;

7.工作积极主动,取得显著成绩,富有开拓精神和公共服务意识;

8.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9.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

三、评选流程

1.申请同学需于9月21日(周二) 17:00前填写《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打印、签字后交至工学院学工办(理科五号楼628办公室)。

2.学工办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后,拟定于9月24日(周五)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答辩,并审议决定推荐名单。本学年工学院共有9个“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其中本科生3个,研究生6个。

3.学工办于9月24日(周五)起在学院网页上对“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步晓光 62758721 buxiaoguang@pku.edu.cn


工学院评奖评优秘书处

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附件:《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