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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申请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2.09.20

工学院各同学:


根据《北京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关于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学工发〔202221号)、《北京大学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例》,现进行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8000/人,硕士生国家奖学金20000/人,博士生国家奖学金30000/人。


二、参评资格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提出申请。入学第一年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科研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5. 2021-2022学年须获得个人年度奖励提名;

6.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均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10%;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本系(不区分年级)同学中须素质综合测评为前 10%,或获得三名以上教学科研系列教师联名推荐;不足10人的专业可放宽至第一名;

7. 与参评年度内其他各项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选的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评选流程

1.学生于921日(周三)17:00前填写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签字后提交至理科五号楼628工学院学工办(理科五号楼628办公室,可放到门口信箱,之后填写问卷统计信息https://www.wjx.cn/vm/w8zMp6v.aspx#)。其中推荐理由一栏,综测与学习成绩在前10%的本科生由班主任填写并签名,综测成绩在前10%的研究生由导师填写并签名,综测成绩不在前10%的研究生由三名以上教学科研系列教师联名推荐签字。详细填写要求参看《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写说明。  

2.秘书处将申请名单反馈给各系。各系负责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并可向秘书处推荐申请名单之外的候选人。

3.各系审核通过后,秘书处于923日(周五)在学院网站公布参评学生名单。

4.参评同学需于923日(周五)下午18:00前将答辩PPT提交至秘书处公邮coexuegong@126.com

5.924日(周六),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组织申请学生进行答辩。经由工作小组打分后,提出初评名单。本学年工学院共有19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其中本科生6名,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11名。

6.926日(周一)起,初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秘书处接受院内外意见,并对申诉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联系人:刘威 62758721 w.liu@pku.edu.cn



工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秘书处

2022年919


附件: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