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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9.27

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

本年度工学院将评选出22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二、参评资格

申请学生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的学习成绩或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40%

5.家庭经济困难,通过了2023-2024学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生活简朴。

6.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名额占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名额。

四、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9月281700(周四)前,申请人将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命名:院系-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提交至邮箱pkusxddyfz2022@163.com,纸质版提交至理科5号楼628王显宁处。

2.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素质综合测评和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结果进行初评。1010日(周二)——1012日(周四),各院系将初评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学生申诉,并负责处理申诉。

3.10月13日(周五)前,工学院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4.10月16日(周一)——1020日(周五),北京大学学生资助委员会审定初评结果。

5.10月23日(周一)——1027日(周五),将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提交教育部。


联系人:王显宁 wangxianning@pku.edu.cn

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