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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23”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0.26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总结巩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聚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力培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北大学子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学校决定启动“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23”评选工作。工学院推荐流程通知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03012:00


二、参选对象

北京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且在校就读满1年以上。


三、参选要求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三)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抗击疫情、志愿服务、敬业奉献、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创新创业、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表现突出。

(四)参选人2023年度事迹突出。

(五)参选人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 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专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

3. 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发起有积极影响的活动,在校园引起良好反响;或者日常表现突出,事迹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

4. 在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积极参与各单位组织的“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学生党团日联合主题 教育活动并发挥主要作用;

5. 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

6. 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担任重要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六)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

2. 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3. 原则上已获得往届“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


四、工学院推荐参评流程

请有意愿参评的学生在202310301200前将附件1 “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23评选报名表”发送至w.liu@pku.edu.cn学院将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不超过1人),公示后上报学校。


五、学校评选流程

(一)学院报名推荐:11717:00

(二)资格审核、候选人事迹展示:118-1119日。候选人事迹将通过“燕园学子微助手”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

(三)初选投票:1120-1124

评选委员会将整理汇总所有候选人信息,通过学生代表投票的方式产生不超过15人(依据报名人数确定进入第二轮终评人数),进入终审答辩环节。

(四)终审答辩:12月中上旬

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委及大众评委(各院系师生)对终评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根据得分结果产生102023年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

答辩环节安排:每位候选人有5分钟展示时间,专家评委有2分钟提问时间,大众评委享有投票权。

评审标准:事迹突出、示范引领、全面发展、现场风采四个方面各占25%比重。要求候选人道德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并有一定群众基础,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能展示出北京大学学生的精神风貌。


六、表彰奖励

通过北京大学新闻网、北京大学微信公众号、燕园学子微助手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


联系人:刘威,w.liu@pku.edu.cn



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26


附件1:“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23”评选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