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各班级:
为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现进行2021-2022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具体流程如下:
一、本科生
1、成立工作小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包括班主任、带班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党支书、其他学生代表,以处理综测和奖励奖学金评定期间系列事宜。大二年级成立年级协调小组。
2、素质综合测评范围
工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包括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出国交换学生)均可进行素质综合测评。其中新转入学生在原院系参评,新转出同学在工学院原班级原专业参评。本科延期同学进入延期后的班级及专业一同参加测评。
3、基本素质测评
按照所在年级,分为两种纳入总分的核算方式:
(1)大三、大四年级(按专业所评即所得):由班级测评小组统一组织,在“个人小结”基础上召开班会,按照专业进行师生民主评议。“基本素质”满分为 20 分,由班主任评分、学生兼职辅导员评分和同学互评均分组成,相应权重分别为 10%、5%和 85%。其中,同学互评均分,由同专业的每位同学的民主评议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算数平均数后得到。
(2)大二年级(测评年未分专业,排序划档定分值):各班级按上述方法得到分数后,在班内从高到低排序,以 50%为分界线,划分为两档,排序在前 50%(含)的为 A 档,加 20 分;后 50%的为 B 档,加 19.5 分。
基本素质测评结果确定后,在9月17日(周六)24:00前由班长反馈至班级内各同学。
4、个人裁定分数并提交材料
参评个人根据下列评分规则简表及附件1《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自行裁定分数,并于9月17日(周六)24:00前完成下列工作:
(1)填写表格附件3《2021-2022学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附件4《2021-2022学年度工学院个人成果申报表》、附件5《2021-2022年度工学院学生竞赛详情》(若有)、附件8《社会工作加分申请表》(若有)。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论文全文及分区截图、著作封面及版权页、专利证明、竞赛证书、院外社会工作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上述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请勿压缩,并提交给班长。
(2)前往“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素质测评”进行系统填报。操作指南参加附件10《素质综合测评操作指南(学生版)2022》。
以上材料若出现个人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将直接判定为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失去奖励奖学金参评资格。
5、简版评分规则(详细版本参见附件1《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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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式 |
备注 |
基本素质 |
思想修养;行为规范;学习态度;身心健康 |
满分20 |
班主任10% |
大二年级本科生按照评分后,前50%同学得分调整为19.5,后50%同学得分调整后为20。中值同学工作小组确定具体分数。 |
学业学术 |
学业成绩;学术科研 |
满分80;另有科研加分 |
上一学年度GPA*20+科研加分 |
科研加分分为: (一)论文(二)学术专著(三)发明专利(四)学科竞赛四个方面加分,详情参看附件1《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
实践能力 |
社会工作;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竞赛、创新创业 |
该类目各个加分小项累加总和 |
学工办测评+班级测评+个人申请 |
有院外“社会工作加分”的同学,需在9月16日12:00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各班评议小组,进行评定加分。 |
几点说明:
1.在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在线出版为依据,毕业班可放宽至已接收)根据论文基准分乘以作者权重得到加分分值。附件6《各系专业top期刊列表》中的期刊加分同中科院JCR 分区一区。
2.“社会工作”的加分方法可参见《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十条第一项及附件7《2020—2021年度工学院社会工作加分标准表》,但具体加分值需由各班评议小组审定并报秘书处备案。如在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学生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职务、在学校职能部门担任学生助理和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同学,需在9月16日(周五)12:00前提交附件7《社会工作加分申请表》及工作鉴定(相关单位盖章)扫描件至各班评议小组。
6、审查汇总及公示
各班班长收到参评成员提交表格及相应材料后审查加分材料情况。经班级工作小组审查无误后,班长将本班同学填写的附件3《2021-2022学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汇总为《XX班——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并根据总分排序;将同一专业同学提交的文件夹放到同一个文件夹下。
9月18日(周日)12:00前,各班班长召开素质综合测评结果汇总会议。各班班长将《XX班——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和整理好的文件夹在评议小组内部公示,并报秘书处备案。
9月18日(周日)21:00前,秘书处在学院“学生天地”网站发布本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公示通知。各班级(大二以年级为单位)可以查看本班(年级)所有参评同学情况。公示期为9月19日(周一)—9月21日(周三)。9月22日(周四)起,公示网盘封闭。
二、研究生
1、成立工作小组
研究生各班成立评议小组,包括各班班主任、班长、党支书、团支书、其他学生代表等,综合解决在素质测评过程中的加分评定等问题。各系跨年级设立协调机制。
2、素质综合测评范围
工学院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出国交换生等)均可进行素质综合测评。硕转博同学在原硕士班级参评;博士延期同学在博闻班内进行参评。
3、基本素质测评
“基本素质”成绩分为两档:合格和不合格。由年级工作小组统筹,以灵活的形式,组织各班同学进行班内民主评议。若超过参评总人数 60%(含)的同学给被测者的评级为合格,则认定该生的基本素质成绩为 A 档,加 20 分。若得到的合格评级数量低于总数的 60%,则认定该生的基本素质成绩为 B 档,加 19.5分。
基本素质测评结果确定后,在9月18日(周六)12:00前由班长反馈至班级内各同学。
4、个人裁定分数并提交
参评个人根据下列评分规则简表及附件2《北京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自行裁定分数,并于9月17日(周六)24:00前完成下列工作:
(1)填写表格附件3《2021-2022学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附件4《2021-2022学年度工学院个人成果申报表》、附件5《2021-2022年度工学院学生竞赛详情》(若有)、附件8《社会工作加分申请表》(若有)。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论文全文及分区截图、著作封面及版权页、专利证明、竞赛证书、院外社会工作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上述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请勿压缩,交给班长。
(2)前往“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素质测评”进行系统填报。操作指南参加附件10《素质综合测评操作指南(学生版)2022》。
以上材料若出现个人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将直接判定为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失去奖励奖学金参评资格。
5、简版评分规则(详细版本参见附件2《北京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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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式 |
备注 |
基本素质 |
思想修养;行为规范;学习态度;身心健康 |
满分20 |
成绩分为A与B两档。经民主评议,60%或以上者给被评测同学A,则该同学评级为A档,20分;反之则得B档,19.5分 |
各年级小组以合适、灵活的方式进行测评; 有下列情况者认定为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为0分: (一)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者。 (二)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
学业学术 |
学业成绩;学术科研 |
学业成绩60+学术科研加分 |
上一学年度出现两门或以上课程不合格者学业成绩为0分,反之为60分;科研加分见备注 |
科研加分分为: (一)论文(二)学术专著(三)发明专利(四)学科竞赛四个方面加分,详情参看附件2《北京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
实践能力 |
社会工作;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竞赛、创新创业 |
满分20 |
学工办测评+班级测评+个人申请 |
有院外“社会工作加分”的同学,需在9月16日12:00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各班评议小组,进行评定加分。 |
几点说明:
1.在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在线出版为依据,毕业班可放宽至已接收)根据论文基准分乘以作者权重得到加分分值,上限3篇。附件6《各系专业top期刊列表》中的期刊加分同中科院JCR 分区一区。
2.“社会工作”的加分方法可参见《北京大学工学院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十条第一项及附件7《2010—2020年度工学院社会工作加分标准表》,但具体加分值需由工学院学工办审定。如在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学生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职务、在学校职能部门担任学生助理和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同学,需在9月16日(周五)12:00前提交附件7《社会工作加分申请表》及工作鉴定(相关单位盖章)扫描件至各班评议小组。
6、审查汇总及公示
各班班长收到参评成员提交表格及相应材料后审查加分材料情况。经工作小组审查无误后,班长将本班同学填写的附件3《2021-2022学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汇总为《XX班——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并根据总分排序;将统一专业同学提交的文件夹放到同一个文件夹下。
9月18日(周日)12:00,各班班长召开素质综合测评结果汇总会议。各班班长将《XX班——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和整理好的文件夹交学院评奖评优秘书处,统一上传学院网盘。
9月18日(周日)21:00前,秘书处在学院“学生天地”网站发布本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公示通知。各系同学可以查看本系所有参评同学情况。公示期为9月19日(周一)—9月21日(周三)。9月22日(周四)起,公示网盘封闭。
附:日程表
9月15日(周四)18:00前 |
学工办将院内社会工作加分情况反馈各班级 |
9月16日(周五)12:00 |
社会工作加分申请提交完毕 |
9月17日(周六)24:00前 |
将所有参评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请勿压缩,提交给班长。各班级审核同学提交材料。 |
9月18日(周日)12:00前 |
全班综测汇总、排名,各班进行内部公示 |
9月18日(周日)21:00前 |
秘书处汇总并公示综测结果 |
联 系 人:刘威
联系电话:62758721
电子邮箱:w.liu@pku.edu.cn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disk.pku.edu.cn:443/link/CBE7CFA5FD5E9D4592AD96EC5E16B9D6
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秘书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