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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
2024.04.03

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下发的《关于评选2024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现启动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2.当前学段在校期间获得过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年度奖励。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

5.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6.“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本科毕业生

1.毕业班级请班主任主持、带班辅导员与班长组织召开班会,评选优秀毕业生,民主评议后形成推荐名单并排序。存在多个专业的班级,班内名额分配原则上与班内各专业人数比例保持一致。

各班班长在410日(周三)12:00前填写《工学院2024年优秀毕业生(夏)推荐名单》(附件1)和《工学院2024年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工作说明》(附件5),收齐本班同学的《2024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本科)》(附件2),一起打包发送至coexuegong@126.com(邮件主题为“【本科】工学院xxxx+2024优秀毕业生”);被推荐毕业生通过“登录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单项奖励”进行线上申请。

各班至多可推荐人数如下:

班级

推荐人数

20本理力班

5

20本航机班

5

20本力工源班

7

20本生材班

3


2.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班主任、辅导员协调,根据学工部最终下发指标及班级提名排序,征求有关老师意见后,进行初审和考察,形成初选名单;同时,择优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

3.初选名单征求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意见。

4.学工办将初选名单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

5.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6.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7.全校范围内公示。

8.校长办公会核准。


(二)硕士毕业生

硕士班级优秀毕业生采取民主评议推选专家评审(函评/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硕士毕业班级班长邀请班主任、带班辅导员召开班会评选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民主评议后形成推荐名单。各班班长在49日(周二)12:00前上报《工学院2024年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工作说明》(附件5),并收齐本班候选人的《2024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硕士)》(附件3),一起打包发送至coexuegong@126.com(邮件主题为【硕士】工学院xxxx+202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各班至多可推荐人数如下:

班级

推荐参与专家评审的候选人人数

学硕班

1

21级全日制工管硕班

2

21级全日制机械硕班

6


2.院系初审:学院学工办对候选人表格进行初审,于410日(周三)1200前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参与专家评审(函评/答辩),名单将公示在学院学工主页,专家评审方式及规则见后续通知。

3.学院将把通过专家评审的名单反馈至班级,形成学院初评名单;同时,择优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

4.初评名单征求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意见。

5.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选名单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

6.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7.被推荐同学填报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8.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9.全校范围内公示。

10. 校长办公会核准。


(三)博士毕业生

1.学生自主报名:有意报名的同学填写《2024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博士)》(附件4),命名为“【博士】工学院+姓名+学号+2024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将电子版于49日(周二)1200前提交至coexuegong@126.com(邮件主题为“【博士】姓名+学号+优秀毕业生”。请注意,博转硕同学以博士身份参与报名。

2.院系初审:学院学工办对报名同学表格进行初审,于410日(周三)1200前邮件通知通过初审的同学准备参与答辩评审会,名单将公示在学院学工主页。

3.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评审会,时间暂定于412日(周五)上午,届时将采取个人陈述+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参与答辩的同学需准备个人陈述PPT(具体时间地点及个人陈述PPT相关要求以邮件通知为准)。

4.学院将把通过答辩评审会的名单反馈至班级,形成学院初评名单;同时,择优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

5.初评名单征求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意见。

6.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选名单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

7.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8.被推荐同学填报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9.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10.全校范围内公示。

11. 校长办公会核准。


四、注意事项

1.“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将由工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2.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院系将书面报告校学生工作部,学校将不授予其荣誉称号,已发证书的收回证书。

3.硕博连读的学生或者硕转博的博士毕业生(即中间没有拿毕业证的),可以凭借在硕士期间获得的奖励参评。

4.在校期间获得过年度个人奖励,是指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奖励,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实践公益奖、社会工作奖、学习优秀奖、优秀科研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学术创新奖。

5.请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有虚假伪造情形,将取消申请人评选资格。

联系人:伊照  010-62752282  jane_yi@pku.edu.cn 


北京大学工学院

2024年43


附件:

附件1:工学院2024年优秀毕业生(夏季)推荐名单

附件2:2024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本科)

附件3:2024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硕士)

附件4:2024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博士)

附件5:工学院2024年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评选工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