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各班级:
为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 成立评议小组
各年级成立年级评议小组,包括年级主任、年级辅导员、年级各班班主任和带班辅导员,负责本年级素质综合测评和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包括班主任、带班辅导员、班长、团支书、青年委员、党支书、其他学生代表,主要负责综测基本素质民主评议和材料资格审查工作。
为做好素质综合测评和奖励奖学金评审相关工作,以专业或入学类别为单位成立专业或单元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应包括评选范围内相关班级班主任、带班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党支书、其他学生代表。
专业或单元评议小组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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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评议单元 |
负责的评议小组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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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理力专业 |
2023级理力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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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航空专业 |
2023级航工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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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工算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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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能源专业 |
2023级机能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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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机器人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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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材料专业 |
2023级材料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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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生医专业 |
2023级生医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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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理力专业 |
2024级理力专业评议小组 |
由2024级1班、2班、3班评议小组成员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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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能源专业 |
2024级2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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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航空专业 |
2024级3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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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工算专业 |
2024级4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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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机器人专业 |
2024级5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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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材料专业 |
2024级6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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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生医专业 |
2024级7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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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工科试验班类 |
2025级工科试验班类评议小组 |
由2025级1班、2班、3班评议小组成员组成,工科试验班类同学不论班级全部在此类别进行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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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力学强基类 |
2025级力学强基类评议小组 |
由2025级4班、5班、6班评议小组成员组成,力学强基类同学不论班级全部在此类别进行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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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材料强基类 |
2025级9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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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生医强基类 |
2025级7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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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级环境强基类 |
2025级8班评议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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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素质综合测评范围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包括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出国交换学生)均可进行素质综合测评。2026级本科新生不参与测评。
其中,新转入学生在原院系参评,新转出同学在工学院原班级原专业参评。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内调整专业的学生,根据参评年度(2025-2026学年)学院教务办公室登记专业参评。本科延期同学进入延期后的班级及专业一同参加测评。
3. 基本素质测评
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组织,不考虑学生专业。由班级统一组织,在“个人小结”基础上召开班会,进行师生民主评议。“基本素质”满分为20分,由班主任评分、学生兼职辅导员评分和同学互评均分组成,相应权重分别为15%、15%和70%。其中,同学互评均分,由班级内每位同学的民主评议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算数平均数后得到。
评分时,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和同学互评,均依据被评价人的思想政治、行为规范、学习态度、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层级为四档,分别对应20分、19.5分、19分、18.5分,不能打出其他分数。将三部分评分按照相应权重计算求和,得到被评价人的“基本素质”成绩。
基本素质测评结果确定后,在9月11日(周五)24:00前由班长反馈至班级内各同学,并提交至“工小成”素质综合测评系统中。
4. 个人裁定分数并提交综测材料
参评个人根据下列评分规则简表及附件2《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试行)》自行裁定分数并申报,并于9月10日(周四)12:00前完成下列工作:
(1)在“工小成”素质综合测评系统(https://aicoe.pku.edu.cn)中填写综测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各项加分内容及其证明材料(论文全文及归类截图、著作封面及版权页、专利证明、竞赛证书、院外社会工作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的扫描件或照片)。系统使用指南参见附件4。
(2)前往“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素质测评”进行系统填报。操作指南参见附件6《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素质综合测评操作指南(学生版)》。
学生自主申报的加分数,由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认定,报年级评议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秘书处审定后,以最终“工小成”综测系统内认定的加分数为有效结果。
社会工作加分,由学生在系统内统一申报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院团委进行统一审核,根据工作表现认定最终加分,并在“工小成”综测系统认定。
所有同学在申报时,必须将参测学年度所取得的各类型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知识产权、学术竞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逐项列出,不得只列最高一项,系统会自动按《实施细则(试行)》确定加分情况,相关成果将用于后续各组奖励奖学金评审期间由年级评议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届时除个别另有要求的评审项目外,原则上不再要求学生补充提交成果材料。
每名学生的综测分为A类、B类、C类,对应奖励奖学金评审的A组(综合素质)、B组(学术科研)、C组(实践能力),参与相应奖励奖学金评审组的同学必须提交相对应的综测成绩。
以上材料若出现个人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将直接判定为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失去奖励奖学金参评资格。
5. 提交奖励奖学金申请
本年度奖励奖学金申请分A组(综合素质)、B组(学术科研)、C组(实践能力)三个评审组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参见附件3《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个人奖励、奖学金评审条例(试行)》。
有意申请奖励奖学金的同学,请等候后续统一通知,在“工小成”综测系统提交申请。请各位同学务必注意相应奖励奖学金评审组的先决条件。
注意:奖励奖学金申请提交将于综测结果公示前开放。奖励奖学金申请提交结束后,将进行A类、B类、C类综测结果的公示。
国家奖学金、五四奖学金不列入以上三组评审,其申请通知将于后续发布。
6. 简版评分规则(详细版本参见附件2《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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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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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素质 |
思想政治、行为规范、学习态度、身心健康 |
满分20 |
班主任15%,学生兼职辅导员15%,同学互评70% |
打分人只能打出20分、19.5分、19分、18.5分四档,不能打出其他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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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学术 |
学业成绩、学术科研 |
学业成绩得分满分80分,学术科研为加分 |
学业成绩得分分为Ⅰ类、Ⅱ类,计算方式参见《实施细则》;学术科研加分 |
科研加分分为:(一)论文(二)学术专著(三)发明专利(四)学术竞赛四个方面加分,详情参看附件2《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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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能力 |
社会工作;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竞赛、创新创业 |
加分 |
个人申请+班级核验+学工办复核 |
有院外“社会工作加分”的同学,务必在“工小成”系统进行提交,经学院学工办审核后,确定加分情况。 院内“社会工作加分”由同学自主申报,同时学院学工办和院团委将进行统一评定和加分判定。 |
7. 系统汇总及公示
各班班级评议小组应在班主任、带班辅导员主持下,对参评成员在“工小成”综测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特别是审查其加分情况和材料情况。
经班级评议小组审查无误后,班主任/带班辅导员/班长在“工小成”综测系统将本班综测情况提交至年级评议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秘书处。
系统将自动计算学生综测成绩,并自动按照规则进行排名。
经年级评议小组和学院工作小组确认的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将通过“工小成”综测系统进行公示。A类综测,各专业/评议单元可查看本专业/评议单元内参评同学情况。B、C类综测,各年级可查看本年级内参评同学情况。
参考日程表(以实际综测进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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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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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周四)12:00前 |
学生在系统内完成所有综测加分申报和材料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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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周五)24:00前 |
班级完成基本素质民主评议并在系统内上传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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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周六)24:00前 |
各班级完成对学生提交材料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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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周六)24:00前 |
学院学工办完成社会工作加分审核,并在系统内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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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周一)24:00前 |
秘书处汇总并公示综测结果 |
附件:
1.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试行)
2.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试行)
3.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个人奖励、奖学金评审条例(试行)
5. 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素质综合测评操作指南(综测负责人版)
联系人:张老师 010-62758077 zhangrspku@126.com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秘书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