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各同学:
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校发〔2018〕234号)、《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学工发〔2018〕25号)、《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工发〔2026〕12号)、《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个人奖励、奖学金评审条例(试行)》,现开展2025-2026学年北京大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大学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4.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别在学习科研方面表现突出;
5.2025-2026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6. 积极开展学术科研工作,学术创新能力突出;
7.在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以北京大学学生身份取得以下学术成果:独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专业领域学科竞赛中获得有学术影响力的奖项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的发明专利;在学术领域取得其他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成绩;
8.“学术创新奖”与参评学年内其他基于素质综合测评的各项个人年度奖励可以兼得。
9. 【重要】已申请参与B组(学术科研)奖励奖学金评审。
三、评选流程
1.申请同学需于2026年9月14日(周一)24:00前在“工小成”素质综合测评系统中申请B组奖励奖学金评审的同时,填报“学术创新奖”申请(系统在B组奖励奖学金申请页面有“是否申请‘学术创新奖’”的选项,需要点选)。
其中,需提交专任教师对学生创新成果的评价,请下载附件《创新成果评价表》,根据表格要求由专任教师填写后,在“工小成”综测系统B组奖励奖学金中“学术创新奖”申请页面上传。该项评价表的提交应于9月17日(周四)20:00前在系统上提交。(可使用电子签名,需将专任教师同意使用电子签名的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插入《创新成果评价表》中一并提交)
2.学工办将申请名单反馈给相关负责人,负责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3. 审核通过后,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审议决定推荐名单。本学年“学术创新奖”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共有8个推荐名额。
4.秘书处在学院网页上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秘书处接受院内外意见,并对申诉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联系人:张老师 zhangrspku@126.com 010-62758077
工学院(本科生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秘书处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