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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各专业双学位、辅修2023年招生简章
2023.04.17

经北京大学教务部批准,北京大学工学院各专业双学位、辅修2023年秋季招生。现将申请报名、课程安排以及教学管理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申请报名

1. 报名资格:

对工学院专业有特别兴趣并有一定基础的在校本科生,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学有余力者;

所修数学为B类或以上。也可在修完数学(B类或以上)课程后选修工学院双学位课程。

2.报名办法:

419日至59按学校要求在校内门户提交双学位报名申请表,591130前打印纸质申请表一份提交至工学院教务办公室(理科五号楼625,联系电话:62758243)。 

 

二.录取办法:

1.双学位录取人数0-15

  辅修人数:不限

2. 录取办法:材料初审合格后,如人数超过限定人数,将通过材料复审决定录取名单,并于522日至528在学院主页公布拟录取结果。

 

注:工学院理论与应用力学与工程力学两个专业不能互为辅修/双学位。

 

三.教学计划:

1. 2023版双学位、辅修培养方案正在修订,录取后请直接向工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2. 报名时以双学位录取的学生,如毕业时不满足双学位的教学计划要求,但满足该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要求的学生,可申请换取辅修证书。所交原双学位课程学费不予退还。

 

工学院辅修双学位各专业学分要求

专业名称

辅修总学分

双学位总学分

理论与应用力学(理学学士)

31

45

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分析方向)(工学学士)

30

45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工学学士)

31

45

航空航天工程(工学学士)

31

42

生物医学工程(工学学士)

32

42

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学学士)

30

45

机器人工程(工学学士)

31

45


附:北京大学2023年本科双学位招生通知

工学院2023年本科辅修/双学位教学计划(暂定)